来自:陕西省药监局编辑:蒲公英-雨轩

4月27日,陕西省药监局发布了年第4期药品质量公告,共5批次药品不合格。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性状、含量测定。

为加强药品监管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。现将抽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5批次药品予以公告,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、含量测定等(详见附件)。

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,相关市(县、区)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,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。

附件:年第4期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

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年4月23日

(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)

备注:标“*”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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