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:国家药监局编辑:蒲公英-雨轩

4月30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等6个文件征求意见稿,其中包含了《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》,由于内容较多,现将重点内容节选如下,方便蒲友阅读:

四、变更生产工艺

已上市中药的工艺变更包括:生产工艺路线、方法、参数等变更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可能涉及药材前处理、提取、分离纯化、浓缩、干燥、制剂成型等工艺的变更。生产工艺变更可能只涉及上述某一环节,也可能涉及多个环节,研究工作应按照技术要求较高的变更类别实施。含大毒(剧毒)药材或现代研究发现有严重毒性的药材的制剂,生产工艺变更内容涉及上述毒性药材的,应按照重大变更进行研究,必要时开展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等研究工作。

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。生产设备的选择应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,应树立生产设备是为药品质量服务的理念,充分考虑生产设备工作原理、设备的适用性,以及可能引起的变化,评估生产设备的改变对产品质量的影响。

生产工艺变更一般不应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明显改变。生产工艺变化引起药用物质基础发生明显改变的,应进行安全性、有效性全面评价,如改变饮片炮炙方法(如蜜炙改成生用),改变提取溶媒种类,改变提取纯化方法等。

(一)微小变更

1、变更情况

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
(1)前处理中,在设备工作原理不变的情况下,因生产设备型号、规模的改变而引起的工艺参数变更。

(2)前处理中,变更粉碎方法或粉碎工艺参数,对出粉率、粉末粒度分布、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。

(3)变更提取用饮片的大小、形状等,对提取得率及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。

(4)仅因生产设备、规模的改变而引起液体物料静置存放的温度、时间发生变更,或浓缩、干燥所需时间等参数发生变更,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、微生物限度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。

(5)仅由药液静置、过滤改为离心(或离心改为药液静置、过滤),且对药液中的总固体量、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。

(6)仅变更醇沉或水沉的放置时间,且对所得物中总固体量、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。

(7)仅由多次提取的提取液合并浓缩变更为每次提取液直接浓缩,或仅由每次提取液直接浓缩,变更为多次提取的提取液合并浓缩。

(8)为了适应后续制剂成型工艺需要,清膏相对密度适当降低或提高,或提取浓缩后中间体的制成量由固定值变更为合理范围值,对清膏中总固体量、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(清膏需进一步纯化处理的不在此范畴)。

(9)变更药液浓缩、干燥工艺参数,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。

(10)变更原辅料混合工艺步骤中混合设备类型及参数,质量没有发生变化的。

(11)变更丸剂制丸方法,对药物的崩解或溶出基本不产生影响的,如泛制法、挤出滚圆法、压制法等之间的相互转变,或由手工制丸变更为机器制丸。

(12)变更滴丸滴制过程中配料温度、滴制温度、冷凝液温度或滴距,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质量基本不产生影响的。

(13)变更口服固体制剂成型工艺中干燥工艺参数,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。

(14)增加丸剂、胶囊剂、片剂抛光工序。

(15)增加灌封工序中填充惰性气体步骤。

2、研究验证工作

(1)变更的原因、具体情况,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。

(2)变更工艺研究资料。

(3)变更前后质量对比试验研究资料。

(4)变更后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。

(5)稳定性研究资料。

(二)中等变更

1、变更情况

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
(1)多种药材/饮片单独粉碎变更为混合后粉碎,或混合粉碎变更为单独粉碎,且对出粉率、粉末粒度分布、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。

(2)采用药粉入药的,药材/饮片粉碎粒度的改变(不包括超微粉碎),且对后续成型工艺不产生明显影响的。

(3)药材粉末增加高温瞬时灭菌、压差灭菌等方法,对其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。

(4)变更药材粉末灭菌方法,对其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。

(5)变更水提取的提取时间、溶媒用量、次数,且对浸膏提取得率、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。

(6)药材提取挥发油或芳香水后的后续水提工艺中,由药渣与其他药材合并提取变更为药渣单独提取,或药渣单独提取变更为与其他药材合并提取的。

(7)变更药液浓缩、干燥方法,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。

(8)增加药液普通过滤工序,或者变更药液普通过滤的滤材材质、孔径及过滤次数等,且对相关检测指标如总固体量、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。

(9)变更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成型过程中原辅料的加入顺序,对制剂均匀性等质量要求不产生影响的。

(10)变更胶囊剂填充工艺,如由粉末填充变更为制粒后填充,或由制粒后填充变更为粉末填充。

(11)变更挥发油的处理方式,如由喷入变更为β环糊精包合后加入。

(12)变更普通口服中药复方或单方固体制剂的制粒方式,不影响产品质量的。

(13)变更口服固体制剂成型工艺中干燥方法,不影响产品质量的。

(14)非无菌制剂由湿热灭菌变更为终端无菌灌装工艺,或增加湿热灭菌工序,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。

2、研究验证工作

(1)变更的原因、具体情况,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。

(2)变更工艺资料,包括变更前后对比研究资料和变更后工艺研究资料、验证资料、批生产记录等。

(3)变更前后质量对比试验研究资料。口服固体制剂尤其应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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